这是学生霸凌事件,发生在山西孝义地区,而且这是一起非常恶劣的围殴事件。受害者是一名15岁的女孩,打人者竟然多达11人,而且打人的手段非常残暴,让人不忍直视,禁不住泪流满面!
毕竟家家都有孩子,而且都是未成年,都是父母的心头肉,结果就被这些所谓未成年保护法保护的未成年给打了,而且打的还那么惨。受害人即便是跪地求饶也不被放过,显得这些施暴者如此的冷血,如他的残忍。
根据当地官方的通报,事情发生在2024年4月5号,也就是清明节后的第1天。这是一个清明节假期期间,这些孩子本应该随着父母去祭奠故去的先人,怀念祖先,然而他们却兽性大发,11个人殴打一个未成年女孩。
这说明了这是所谓的未成年施暴者,他们知道用烟头烫伤受害者的法律后果,对于打人也知道轻重缓急。他们始终认为都是未成年人不受到法律的制裁,至少他们不会判死刑。
通过当地的通报来看,确实出现了这种现象,也就是对于三个人打人比较厉害的,也是主谋,采取了刑事拘留。这种现象就是对他们进行集中管教,也就是少年管教所,这三个人会留案底了。
其中7个人被采取行政拘留,也就是拘留几天就放了。这些人的年龄在14~16周岁,采取了这种轻微的处罚形式。既然都参与了这起围殴的事件,也应该刑事拘留。
因为重要的其中一人还未满14周岁,直接没有采取任何的法律措施,只是让其父母严加管教。一个14周岁的孩子,有的体格已经长到1米7的高度了,一般的成年人都打不过他,还让其父母进行管教?
究竟未成年人保护法保护了谁?为什么近期出现未成年人犯罪率在不断的上升?学校霸凌,用热水灌未成年学生,甚至杀人事件都有!
一是一些学生认为自己年龄小,违法犯罪不会受到法律的严惩,相反会受到法律的保护,所以他们就采取了违法的行为,为所欲为。
二是社会上一些违法者教唆未成年的学生犯罪,他们通过未成年人犯罪达到或者实施自己的违法目的,因为未成年人即便是犯罪都被减免罪行,至少没有死刑。
三是一些未成年人学习了法律,但他们注重的是未成年人保护法,也就是他们犯罪,也不会判死刑,甚至不会被处罚。因此学校霸凌事件屡禁不止。
四是确实存在着一些恶劣的影响,对于一些未成年人即便是杀了人,只是经过短期的思想矫正就回归了社会。这给一些未成年人带来了不好的影响。
目前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年龄降低到最低12周岁,但是对于12~14周岁未成年人犯罪的,需要经过最高检核准同意才能负刑事责任,否则不予负刑事责任。这种负刑事责任的前提是致人死亡的,手段残忍导致重残的。
也就是未成年人保护法,对未成年人的惩罚措施太宽松,或者说对于学校霸凌这种殴打事件几乎不处罚,只是通过家长或者是一些特殊机构管教几天就放出来了,这就纵容了这种学校霸凌事件的发生。
针对这种现象,我们必须加大惩罚力度,制止这些未成年人犯罪率的上升。法律明确规定,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违法就必须承担其法律责任,不应该是年龄阻挡了违法犯罪的事实,也不应该阻挡惩罚的公平性。
没有教育的惩罚是无效的,没有惩罚的教育也是起不到警示作用。
既然犯罪了,不管你年龄大小,就应该承担法律的后果,至少要在他的档案上记录一辈子,不应该未成年就成了保护伞,就成了犯罪者的免死金牌。要警示他一辈子,要让他为犯罪自责一辈子。
因为你犯罪了,不管你是故意的,还是偶然的,但至少你犯罪了,你触犯了法律,触犯了刑法。犯罪是不可饶恕的。
因为人的生命只有一次,你残害了他人的生命,给你活着机会就是对你最大的容忍。所以专家不要考虑到他的后半生,是因为他在未成年就犯罪了。
年龄不应该是违法犯罪的保护伞,只要违法就应该严惩不贷。未成年人或许是因为行为能力受限,大脑发育不够完善,但是这不能够代表他不会犯罪。
每个人的发育都是不一样的,有的早熟有的晚熟,所以法律也不应该千篇一律的规定未成年人犯罪会减免罪行,甚至对于一些未成年免予处罚,这是非常让人不理解的。
专家考虑到未成年人犯罪是可以饶恕的,因为他们是非行为能力的人,因为他们的犯罪是偶然的,他们的后半生还很长。但是对于这些未成年人殴打他人残忍的手段令人发指,关键是还杀人放火,向他人嘴里灌热水等这些手段,难道他就没有考虑到做这些事的后果?
所以现在迫待解决的是要对学校未成年人进行法律普及,至少要修改未成年人的年龄的限制条件,既然违法犯罪就应该承担法律的责任,因为他人的生命也只有一次。不能够因为他的一时过错,让别的人失去了健康的机会,失去了生命的代价。
在这里只是建议,未成年人犯罪必须有档案记录,自古以来“杀人偿命”,凭什么未成年人犯罪就减免处罚?应该杀一儆百,相信犯罪率会大幅度的降低,至少家长会监督未成年人的犯罪行为!
这样的建议你支持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