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区、办),市直有关部门:

按照廊坊市要求,现将《廊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并启动II级应急响应的紧急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迅速启动重污染天气II级应急响应,预警启动时间为2020年2月27日12时,预警解除时间为3月1日12时。

霸州市大气污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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