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营造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4月1日,扶余市人民检察院联合有关部门走进扶余市弓棚子镇第一中学,检察官以法治副校长身份,围绕“防校园欺凌·为成长护航”主题,为同学们讲述一堂生动的普法教育课。

课上,检察官首先以网络上热议的邯郸学生校园欺凌事件为切入点,引导同学们对电影《第二十条》中校园欺凌的片段进行探讨,让同学们对校园欺凌和同学间正常冲突有了基本分辨,又通过生动的案例向同学们讲解了校园欺凌的多种行为表现和产生原因,解读了校园欺凌行为对不同角色造成的影响和欺凌者可能面临的严重法律后果以及在遇到欺凌时的应对方法等。教育广大学生不做漠不关心的旁观者,不当沉默弱小的受害者,面对校园欺凌坚持做到不冲动、不附和、不盲从,引导学生们学会自我保护,遇到欺凌行为及时寻求帮助,真正做到自觉抵制校园欺凌行为,争做团结友善、知法守法的好少年。

课后,检察官与教师们展开座谈,一致认为在校园欺凌事件中,学校既是危险的“吹哨者”,也是保护受欺凌学生的责任人,学校有义务也有责任守好反校园欺凌第一关。在校园欺凌事前预防措施上,学校要开展常态化防范学生欺凌摸查,对有欺凌苗头的行为进行及时干预、控制。发现学生欺凌行为要立即制止,视情况通知实施欺凌和被欺凌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参与欺凌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对相关未成年学生及时给予心理辅导、教育和引导。对实施欺凌的未成年学生,学校应当根据欺凌行为的性质和程度,依法加强管教。对相关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给予必要的家庭教育指导。

下一步,扶余市检察院将依法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常态化开展法治副校长“法治进校园”活动,传递法治声音,播撒法治种子,促推“六大保护”融通发力,全面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让每个孩子都沐浴在法治的阳光下健康成长。